PS:看到这篇文章就让我想起当初更改时间的事情,当初更改上班时间的最终方案是分夏季和冬季,并且下发红头文件。可惜现在到了冬季,竟然还是执行夏季的上班时间,也就是还是18点下班,而不是执行文件规定的17:30下班。有同事提出了疑问,可惜领导们从不做出回应,结果就是继续按夏季的方案执行,无语!
以下是原文:
我们公司从13年7月上旬到8月上旬,关于上班的时间就连续更改了3次,如此频繁地修改上班时间,让我们无从适从,刚适应一个时间段又改了,真的不明白。
第一次修改有两个内容:一是比原来上班时间增加半小时;二是把原来下班时间17:30改为18:00。作为员工,本无话可说,按规定执行就是了。
可惜刚执行了几天,就迎来了一次所谓公投上班时间。
第 二次修改时间是员工公投出来的时间,也就是上班时长不变,把下午的上班时间从14:00改为13:30,下班时间从18:00改为17:30。因为 17:30分下班比较合适,一是避开下班高峰期,二是部分有孩子的员工需要回去接送小孩。毕竟是员工投票的,所以大家都比较满意。
因为中午缩短了半个小时的休息时间,所以刚开始大家都不适应,经过2周的时间终于都适应了,睡到13:30绝大部分的人都能准时醒来的时候,又迎来一次修改上班时间。
第三次修改上班时间就把上两次的时间综合起来,得出一个夏季和冬季上班时间。也就是现在还是按照第一种时间上班,到冬春天就按第二种时间上班。
走 来走去,改来改去,最终还是没啥变化。就我自己所想,一个公司出台的通知、红头文件和规章制度,都应该是经过深思熟虑的,神圣的,一经出台就应该一丝不苟 地执行,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。同时,动员到大部分员工进行公投的结果都应该尊重,要不然就别搞什么公投之类的,浪费大家的感情和时间。从懂得“朝令夕 改”的含义开始就明白这个词是不好的,做这样的事的公司或企业,都是轻浮的,政令多变的,主张和办法经常改变的,就会给人感觉这个公司出台的政策或规章制 度都是可以不遵守的,不用当一回事的,因为可能晚上或明天又变动了。
一诺千金,大家都明白这个意思。我想公司出台的规章制度就相当于我们给给人的一种承诺,说出来就要执行、遵守,而不应该经常改变。就好比我们给出的承诺,如果经常改变承诺的内容,那还叫承诺吗?还叫诚信吗?实在是无语!
发表于2014-11-26 08:41 沙发
你又换标题了?站名!
@免费部落那时候梦轩丽人博客老是出现问题,所以就在香港建立了一个新博客,以后打算以这个博客为主了。
发表于2014-11-26 10:27 板凳
哎 我们这里是这样的
@鲜活优惠码比较讨厌这种朝令夕改的做法